3月8号,广东商标协会发布了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公示,拟将580件商标纳入保护名录。
而其中便包括深圳市吉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雾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三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共计 4 件商标被纳入其中,商标分类均为第34类烟草相关。
那么,被列入重点保护有什么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一、商标知名度是商标使用人通过对商标的使用及宣传,不断积累商誉后形成的一种正面效果,是相关公众对特定商标作出的一种积极反映。人民法院在商标行政或民事案件中,对商标知名度进行认定,应当建立在审查相关宣传、使用证据的基础之上,对于确实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标,采取强保护态度,按照比例原则确保商标的保护力度和商标权人的投入、付出以及商标本身的知名度相匹配。实践中,证明知名度方面的证据种类繁多,进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可以作为法院认定该商标具有相应知名度的参考依据。
二、无论是知名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为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制止他人的抢注、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公平秩序。市场主体从事经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或进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提高商品或服务质量,最终获取经济效益。因此在制定知名商标保护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时,应当回归商标保护制度的设立本意,既要保证高知名度商标获得与其知名度相适应的保护力度,也不能过分夸大知名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