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子烟公司再诉FDA 美最高法院或审理此案

Moose Jooce等人诉。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违反任命条款和宪法第一修正案为由,对FDA的认定规则提出质疑。这项诉讼合并了小型电子烟企业的三项独立申诉,由美国地方法院法官于2020年2月做出有利于FDA的判决。2020年12月1日,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维持了先前的判决。

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的律师代表蒸汽电子烟企业,于2月底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移送令(拉丁文意为“待确定”)的请愿书。请愿书要求仅基于任命条款质疑(他们已经放弃了第一修正案的部分)对先前的上诉进行复审。

向最高法院递交的诉状是蒸汽电子烟工业利益集团最近提交的第二份诉状。

FDA的司法部律师已经要求延长两次最后期限,根据他们自己的回应,现在定于6月2日作出答复。要接受复审,九位最高法院法官中的四位必须同意批准令状。每年只有2-4%的上诉被法院受理。如果法院不接受听证申请,下级法院的决定将有效。

法庭之友(“法庭之友”)的案情摘要已由卡托研究所和理性基金会提交,以支持蒸汽电子烟业请愿者;参议员兰德·保罗和罗恩·约翰逊,众议员吉姆·贝尔德;以及36个行业和消费者权益组织,包括CASAA、SFATA和美国蒸汽协会。

向最高法院递交的诉状是蒸汽电子烟工业利益集团最近提交的第二份诉状。在2020年12月,代表密西西比州的Big Time Vapes和美国Vaping协会(USVA)的律师要求最高法院听取其对《烟草控制法》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代表FDA的司法部刚刚对请愿书做出了简短的回应。)